阻燃聚氯乙烯絕緣料技術規範
发布时间:2013-12-08 19:45 来源:未知
阻燃聚氯乙烯絕緣料
1、範圍
本规范规定了105℃阻燃聚氯乙烯絕緣料(以下简称阻燃料)的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包裝、標志、運輸和貯存。
2、 要求和試驗方法
要求和試驗方法符合下表的规定,要求和試驗方法见下表:
项 目 |
單位 |
ZJ-105 |
試驗方法 |
抗拉強度 |
MPa |
>15.0 |
GB/T1040 |
斷裂伸長率 |
% |
>150 |
GB/T1040 |
老化後
機械性能 |
試驗溫度 |
℃ |
150 |
— |
試驗時間 |
h |
168 |
— |
拉伸強度 |
MPa |
>15.0 |
GB/T1040 |
拉伸強度最大变化率 |
% |
±20 |
GB/T1040 |
斷裂伸長率 |
% |
>150 |
GB/T1040 |
斷裂伸長率最大变化率 |
% |
±20 |
GB/T1040 |
熱老化質量損失 |
g/m2 |
≤20 |
GB/T8815 |
沖擊脆化溫度 |
℃ |
-15 |
GB/T5470 |
介電強度 |
MV/m |
>20 |
GB/T1408.1 |
20℃體積電阻率 |
Ω·m |
>1.0×1012 |
GB/T1410 |
200℃熱穩定時間 |
min |
>100 |
GB/T8815 |
熱變形 |
% |
≤40 |
GB/T8815 |
氧指數OI |
% |
≥30 |
GB/T2406 |
密度 |
g/cm3 |
≤1.42 |
GB/T1033 |
3 、檢驗規則
3.1檢驗方法及要求
3.1.1合格供方生産的相同型號的絕緣料,産品性能穩定(在一年內未發生質量問題而退貨),每5噸抽檢一次。
3.1.2對合格供方的新材料或第一次供貨的供應商的絕緣料或樣品,第一次應抽樣做型式試驗,此後的五次供貨均作抽檢,合格後,可轉爲隔批抽檢。
3.1.3材料若抽樣發現一次不合格,按首批供貨規定抽樣。
3.1.4對每批材料必須附有供方材料的質保書或檢測報告。
3.1.5抽樣方法
每批取2袋及以上。
3.2檢測項目
3.2.1可检项目为挤出外观、20℃體積電阻率、抗拉強度、斷裂伸長率、氧指数和密度。
3.2.2對于無法檢測的性能依據生産廠商的檢測報告或質保書驗收,並作定期委外試驗。
4 、包裝
内用塑料薄膜,外用PP编织物/PE/牛皮纸复合物,或经双方协议的其它包裝。每袋净重25±0.2kg,但每吨不允许有负偏差。
5 、標志
包裝袋上必须注明:生产厂名称、材料型号及名称、颜色、制造日期、净重、产品合格证等標志。
6 、附件
阻燃料進廠時,應附有生産廠家的質量保證書或質量檢驗單。首次供貨時,生産廠家必須附有法定檢驗部門的型式試驗報告。正常供貨時,生産廠家每兩年應提供一次當年法定檢驗部門的型式試驗報告。
7 、運輸
運輸时不应受到日晒雨淋,包裝不应受到损伤。
8、 貯存
阻燃料应貯存在清洁、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内。貯存期从生产日期起为12个月。